未成年人犯什么罪的时候,受到的惩罚最严厉? - 知乎

admin 1个月前 (04-03) NBA资讯 9 0
未成年人犯什么罪的时候,受到的惩罚最严厉? - 知乎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都要负刑事责任

  造反

  我十四岁的时候,看一眼喜欢的妹子都会脸红。

  现在的孩子十四岁的时候,已经老公老婆的叫着玩了,不少甚至已经有过性经历了。

  我十四岁的时候,同学们闹矛盾一般就是你推我一下我撞你一下,打哭了谁谁就去告老师。

  现在的孩子十四岁的时候,已经是脱衣服、扒裤子,还尼玛用手机拍下来发网上去了。

  我觉得是时候稍微修改一下未成年人渣保护法了⋯⋯

  题主的内心好黑暗,连祖国的花朵都不放过。然而祖国的花朵不是谁想动就能动的。

  至于题主所言的惩罚,在刑法这个前提下我理解为刑事责任。

  回答该问题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主体

  未成年人犯罪时为切入点,可以分为以下3段:14岁以下,已满14未满16岁,已满16未满18岁。

  其中14岁以下主体犯罪的,对于任何形式的犯罪都不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免责。

  14至16岁的主体犯罪的,对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贩卖毒品、投放危险物质、放火、爆炸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换而言之,对于这八种犯罪行为以外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6未满18岁的,在刑法责任判断上视为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说,16岁以上的主体具有犯罪行为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影响刑事责任的变量

  1、行为能力

  简单的可以理解为是否是精神病人。如果说主体是精神病人,或者在犯罪行为实施时处于间歇性精神病的发病期,经过司法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2、主从犯

  这里如若是从犯的话,刑事责任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3、其他

  至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之类的云云,这里就不考虑了,说到底题主想要的是更严厉的处罚而不是免责。

  三、黄马褂免死金牌!!!——法律拟制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

  未成年人享受法律保护所赋予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也就是说,在任何前提下,都不可能给一个未成年犯罪行为人判死刑!!!即最高刑在理论上只可能是无期!!!!

  四、如何给熊孩子最严厉的惩罚(无期徒刑)

  对于小于14岁的行为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只能要求监护人严加看管,或者必要时社会公权力介入进行收容教养。是的,小于14岁的熊孩子你并不能惹的起,你充其量只能去找TA背后可能存在的黑手去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下次你惹不起的时候,最好躲远点。

  对于已满14不满16岁的,那么这部分人群必须是犯了一开始提到的八种犯罪的,才可能追究刑事责任。这八种犯罪的顶刑都是死刑,那么如果熊孩子犯了其中的某些罪,符合顶刑的构成要件,同时熊孩子又不是精神病人,是主犯,又不存在正当防卫之类的违法阻却事由,那么就有可能判处死刑。但因为法律拟制的免死金牌存在,最多也只能是判无期。

  对于已满16不满18岁的熊孩子,虽然需要对所有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还是因为免死金牌的存在,充其量也只能是无期徒刑。

  综上,对于一个罪大恶极的熊孩子,刑法上的惩罚最顶级是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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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做个补充,介于上文对未成年人犯罪所负刑事责任的分析,有一些朋友认为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的处罚过轻,本人认为法律体系内的平衡是动态的平衡,责任的追究不会因为刑事责任的减免而彻底终结。 至于现行法律对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追究轻重与否这里不赘,私以为作为监护人在最终的责任承担上也难逃干系,这里回答一下 @德庶

  所提到的监护人责任。

  监护人的责任主要体现为两种: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为了从简述之,这里假设监护人的相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这里的监护人只作自然人认知。

  一、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的监护人承担刑事责任主要通过共同犯罪的外观去实现,其间可能混合监护人的作为型犯罪或者不作为型犯罪。其中主要包括帮助犯、教唆犯、间接正犯。

  正所谓上阵父子兵,如果监护人跟未成年人(被监护人)实施了共同犯罪,这里不管未成年人对犯罪行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那么监护人的刑事责任都是跑不了的,而且满足教唆犯的会从重处罚。

  另外,如果未成年人不对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虽然监护人与其不构成共犯,但有可能按照间接正犯处理,等同于监护人实施了该犯罪行为,直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

  此外,监护人能够制止未成年人危害行为而没有制止致使产生了犯罪行为的,构成不作为性犯罪。

  举个栗子。比如监护人老刘家的4岁小孩王小宝跟隔壁王叔叔家的小女孩王小丽愉快的玩耍时,王小宝将王小丽的脑袋塞进鱼缸里,老刘看到了该行为,发现鱼缸里王小丽的头部开始一个劲的吐泡泡,手也在乱抓,但忙于看欧洲杯比赛不予理睬,后来王小丽窒息而死。这里王小宝对于故意杀人行为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老刘就构成了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直接按相关法律法规论处。

  总之,从理论上而言,未成年人犯罪的,其监护人可能面临的顶刑为死刑。

  二、民事责任

  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涉及的民事责任主要是侵权责任。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会导致人身侵权或者财产侵权,那么这里可以要求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涉及财产的,一般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人身侵权的,监护人可能要承担的赔偿范围有:一般伤害的,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BLABLA······;人身残疾的,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致人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此外还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上费用一般会按照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来作为基数确定。

  当然,因为是民事责任,实践中能够要求的赔偿费用变动性较大,可能会跟预期有较大的上下浮动。

  综上,当一个熊孩子的监护人风险是很大的,可能会死,也可能会被“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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